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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14
投资者关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86666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大立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21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范奇 | 包莉清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 ||
电话 | 0571-86695638 | 0571-86695649 | ||
电子信箱 | fanqi@dali-tech.com | baoliqing@dali-tech.com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红外热像仪及以热成像技术为核心的光电系统和巡检机器人等。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独立研发、生产热成像技术相关核心器件、机芯组件到整机系统全产业链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民用红外热像仪生产厂商之一,是国内红外行业中首家上市公司,是军用红外非制冷探测器定点承研承制单位。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完备资质,是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2017年12月,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军区联合公布了浙江省第一批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名单,公司位列名单第一位。
(1)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
公司具有批产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的能力,拥有国内唯一的军品非制冷焦平面红外探测器(非晶硅)产业化基地。现已形成35um/25um/17um/15um等系列型谱产品产业化能力。“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公司连续承担“核高基”专项任务,巩固了在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以热成像技术为核心的光电系统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电力、化工、冶金、检疫、消防、科研、安防等行业。
在民品领域,公司除巩固在电力、石化行业的传统优势地位,还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车载夜视、预防检测、环境监测等民用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
在军品领域,公司不断拓展在各军兵种装备领域的应用,紧贴实战需求,实现在红外制导、夜视侦察、火控、瞄准等多方面提供产品,军品应用涵盖各大军种。
(3)巡检机器人领域
公司整合在光电系统、惯性导航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现已研发成功多型巡检机器人,并成功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积极利用原有市场资源,不断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 201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5年 | |
营业收入 | 301,518,066.32 | 339,408,204.42 | -11.16% | 323,070,81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160,628.28 | 33,108,662.44 | -8.90% | 32,450,262.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56,219.28 | -7,913,448.40 | 199.28% | 14,527,275.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33,785.46 | 35,490,046.75 | -36.51% | -48,277,347.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00%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6% | 3.43% | -0.37% | 3.44%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5年末 | |
资产总额 | 1,427,459,553.76 | 1,249,674,560.38 | 14.23% | 1,418,705,54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95,397,258.18 | 976,703,296.55 | 1.91% | 955,061,300.76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8,702,600.98 | 102,008,847.19 | 78,281,015.00 | 72,525,60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7,649.04 | 15,528,558.60 | 9,674,262.11 | 3,220,15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11,721.17 | 8,722,598.77 | 5,978,013.67 | -4,332,67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13,428.93 | -3,855,203.22 | -26,351,757.82 | 40,527,317.5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23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1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庞惠民 | 境内自然人 | 29.10% | 133,465,904 | 100,099,428 | 质押 | 78,974,000 | |||||||
章佳欢 | 境内自然人 | 2.63% | 12,040,000 | 0 | 质押 | 2,8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 | 7,267,159 | 0 | |||||||||
中国中投-杭州银行-金中投大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6% | 6,220,04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6% | 3,500,000 | 0 | |||||||||
陈红强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075,000 | 0 | |||||||||
阎喜魁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191,588 | 2,191,588 | |||||||||
韦明芳 | 境内自然人 | 0.39% | 1,802,512 | 0 | |||||||||
周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550,316 | 1,162,736 | 质押 | 691,000 | |||||||
刘远军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329,002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中投-杭州银行-金中投大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7260万元(万份),其中优先级3630万元万份,进取级3630万份,庞惠民先生持有该计划进取级150万元(万份);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林旭敏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58,2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7,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95,800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技术让客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拓展市场、强化研发创新,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司业务总体平稳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15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89.01万元,同比减少11.16%;营业利润3,32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83.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4.81万元,同比减少8.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有损益的净利润78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6.96万元。
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主要是由于受军改影响、公司军品项目进展较预期有所延缓,报告期公司红外热像仪产品政府采购订单较上年同期减少。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公司积极加大车载夜视、巡检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2017年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本期公司将增值税超税负返还1380.48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以及上年同期“十二五”“核高基”项目相关研发投入较大、本期研发费用相对较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保持了公司较为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1、加大技术研发,推进产品升级
红外热像仪在军用、民用市场的具备较为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但目前相对高昂的价格限制其市场的普及和应用。在需求和技术推动的双重牵引下,红外热像仪技术主要围绕提高产品性价比、小型化、提供更高集成度产品等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新品开发。报告期研发投入5,111.0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95%,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核心器件领域,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按时顺利完成“十二五”“核高基重大专项的项目验收,新申请的“十三五”“核高基”重大专项得到批复立项,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民用产品领域,公司继续巩固并深挖电力、检验筛查等传统领域的市场潜力,不断加大新工艺的改进,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和性价比,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重点投入车载夜视、个人消费热像仪、巡检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车载夜视领域,公司与多家国内整车厂商在多款车型的前装市场紧密合作、定制开发,并积极探索在无人驾驶等方面的应用潜力;个人消费领域,公司结合消费时尚,积极推广手持单目热像仪,为户外旅行和狩猎提供安全保障;巡检机器人领域,结合产业升级和无人化智能化趋势,目前已开发多款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机器人产品。继2016年末,公司新产品“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首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894.05万元)后,公司于2017年6月,公司再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260.40万元),巡检机器人业务初具规模,已成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一项重要增长点。
在军用产品领域,虽然受军改影响、公司军品项目进展较预期有所延缓,但军品市场是红外热像仪重要应用市场,随着国家强军目标的实施,未来国防现代化投入将不断加大,必将迎来战略性机遇,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加大军品科研投入力度,与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开展紧密合作,专注红外热成像与惯性导航产品的开发,利用自产核心器件的优势,不断拓展军兵种应用,并开展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相关工作。公司现有批产型号持续供货有保障,多个科研型号进展顺利将按期进入定型阶段,该等军品科研项目的储备,为公司在军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大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
通过参加国内外多行业展会,不断拓宽行业应用,并为新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多层次营销网络,开通网商渠道,积极推广车载夜视、个人消费热像仪、巡检机器人等新产品。公司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覆盖网络,为用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公司不断完善和推进经营管理策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发挥公司产品在技术、性能、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提高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用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传统应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和分享公司的发展。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加强与国内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间的合作,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并全力抓好自主项目创新,以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继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有效性,提升薪酬福利竞争力,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大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的投入。通过与外部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保证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能够得以保障,大力招聘行业优秀人才加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匹配的的人才储备,确保公司进入良性循环发展。
4、产业化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二期厂房建设进展顺利,虽然前期因涉及原有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调整等问题导致进度较计划延迟,公司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现已进入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计划2018年内完成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的建设工作,为红外热像仪建设项目和非制冷焦平面红外探测器建设项目于2019年建成投产做好项目基础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红外热像仪产品 | 244,444,025.22 | 123,979,060.02 | 50.72% | -26.50% | -29.46% | 2.07% |
巡检机器人 | 46,174,786.43 | 29,903,573.13 | 64.76% | 0.00% | 0.00% | 0.00% |
其他产品 | 8,078,360.89 | 4,702,691.09 | 58.21% | 108.16% | 43.24% | 18.94%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可比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